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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厦门等15座城市成为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 2017-12-04

据新华社福州消息,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召开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透露,我国将在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以探索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


  据介绍,这15个试点城市为广州、韶关、柳州、秦皇岛、张家口、许昌、厦门、宜昌、长沙、淄博、呼和浩特、沈阳、鞍山、攀枝花和宁波。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会上表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同时,王蒙徽强调,老旧小区改造试点要着重探索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


一是探索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的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三是探索因地制宜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强化统筹,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标准规范,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等制度,发挥专业人员作用。


  四是探索健全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管理组织,实现老旧小区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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