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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监管部门连发两文调控楼市 提高2套首付比例

发布时间: 2017-10-13

按照多家第三方平台的数据,9月末重庆的新房均价在9420元左右,如果以100平计算,房屋首付在28万左右,而市场上不少银行的消费贷款额度上限都在30万左右。


9月末,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和重庆银监局下发两份文件,其一为人行重庆营管部货币信贷处下发的《关于报送消费贷相关材料的通知》,其二是人行会同银监局下发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9月23日重庆出台限售措施后,房地产调控措施再次升级。


上述两项政策分别剑指多套住房所有者继续购房的行为和消费贷进入楼市的现象。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截至2017年6月末,重庆消费贷款余额7629.17亿元,同比增长了23.36%,而7月末,当地个人中长期贷款余额(主要包括房贷等)8833.22亿元。


差异化房贷政策落地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房地产调控相关要求,经重庆市场利率自律定价机制专题会通过,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


重庆主城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在主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对在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但政策也进行了新老划断,即2017年10月1日前已办理了购房网签,或者已签订住房认购书,且能提供当时已交纳的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银行进账凭证的,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可按原规定30%执行。


有当地银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总结称:“夫妻(或个人)首次贷款,贷7成;夫妻名下贷款1次并结清,贷7成;夫妻名下贷款2次及以上并结清,贷6成;夫妻名下有1次贷款未结清,贷6成;夫妻名下有2次及以上贷款未结清,拒贷!”


除了首付上的差异化政策,银行房贷额度紧张,利率上浮已经成为普遍现象。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多位当地银行人士表示,近来,股份行和大行均有额度紧张情况,审核后放款时间在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且房贷利率均会上浮,10%到20%不等,且普遍在15%以上,首付比例最低也在3成,2.5成已经很难做。


严控消费贷炒楼


按照多家第三方平台的数据,9月末重庆的新房均价在9420元左右,如果以100平计算,房屋首付在28万左右,而市场上不少银行的消费贷款额度上限都在30万左右。


消费贷款进入楼市现象层出不穷,而各地监管部门也出台措施着手进行打击。重庆营管部货币信贷处下发的《关于报送消费贷相关材料的通知》显示,此前,人行重庆营管部联合重庆银监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而该文件则是对消费贷材料报送的指引。


报送内容有四,主要为银行报送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情况、存量消费贷的核查情况、消费贷月度投向分析报告、逐笔保送大额消费贷的资金用途。


《关于报送消费贷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对消费贷款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内容包括贷款总笔数,被核查贷款投向分析,核查发现的违规用款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下阶段工作规划等。此后的月度分析报告的内容除了消费贷款投向外,还需要报告是否存在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贷后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等。


同时《通知要求》对于个人消费贷款的授信金额在20(含)万元以上、信用卡单笔消费在10万元以上的,各金融机构要在月后10日内逐笔报送贷款合同号、资金用途(填写附表)。以后月份按文件要求向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银监局报告。


各金融机构如有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发展消费贷业务的情况,也需要详细向监管部门上报。


据人行重庆营管部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重庆消费贷款余额7629.17亿元,同比增长了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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